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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9年前杀人 在化名掩护下三次因盗窃被捕判刑

来源:南昌知名刑事律师   网址:http://www.zmxslsnc.com/   时间:2016-08-02 14:08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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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窃被捕后,三次用化名,三次被判刑。经海南省海口市检察机关反复调查,发现这个被告人不仅系累犯,还背负着9年前的一起命案。

今年7月3日,海口市第二看守所一名管教民警发现,一个自称“肖祥美”的服刑男子之前曾在看守所服过刑,但那时他叫“陈守格”。民警将情况告诉了海口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的检察官朱国勤。驻所检察室立即向海口市检察院及办案单位美兰区检察院反映情况,海口市检察院要求美兰区检察院进行全面调查。

美兰区检察院检察官王宇翔调查发现,公安机关采集的指纹显示“陈守格”和“肖祥美”为同一人,2009年至2010年间“肖祥美”曾两次因盗窃车辆被抓,均化名为“陈守格”被先后定罪判刑。2011年10月,再次出狱不久的“肖祥美”又因盗窃被抓获。今年2月,美兰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“肖祥美”有期徒刑九个月,刑期至2012年7月16日止。

“肖祥美”表示,第二次被抓后因系累犯被重判,所以第三次被抓获后他不敢再化名“陈守格”,而是使用真名“肖祥美”。

办案检察官认为,“肖祥美”两次用“陈守格”的化名被法院判处刑罚,且在刑满释放五年之内又重新犯罪,应当认定为累犯。由于“肖祥美”第三次因盗窃被判决时法院没有对其系累犯予以认定,海口市检察院检委会讨论后决定:对“肖祥美”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。7月13日,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。

进入再审程序后,张国勤、王宇翔继续跟进调查此案。在与法院沟通后他们获悉,“肖祥美”曾于2003年在湖南因故意伤害(致死)被判刑十二年,并于2011年1月6日刑满释放。“肖祥美”在湖南服刑期间,怎么可能化名为“陈守格”到海南实施盗窃?为了查清真实情况,办案检察官再次来到看守所提审“肖祥美”。

尽管男子坚称自己就是“肖祥美”,但在检察官出示“肖祥美”与“陈守格”的指纹鉴定书及身在湖南的“肖祥美”释放证明后,他顿时哑口无言。最终,男子承认他叫肖祥继,“肖祥美”是他弟弟的名字,他之所以用化名是为了隐瞒其2003年12月在湖南打死一名女子的犯罪事实。

办案检察官迅速将新掌握的案件信息向院领导汇报,公安机关也进行了相应核实,确认肖祥继就是9年前杀人后在逃的犯罪嫌疑人。日前,法院撤销对“肖祥美”有期徒刑九个月的原判决,以盗窃罪、抢劫罪判处累犯肖祥继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000元。其故意杀人罪行正在依法审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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